商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
(2019年5月24日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)
決定免去:
余赟同志商城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。
免去:
朱淑均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;
梅 杰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;
李波峰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;
盧 穎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;
何 莉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;
王青樹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劉玉生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;
黃文獻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;
楊澤川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;
熊 偉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;
李 軍同志商城縣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。
決定任命:
余 赟同志為商城縣自然資源局局長。
任命:
樂 傲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副院長;
朱淑均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副院長;
李波峰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;
何 莉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;
劉玉生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;
黃文獻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;
楊澤川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;
熊 偉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;
李 軍同志為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庭長;
閔遠林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李孟華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黃 媚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譚 黎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徐露節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陳 洋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王燦燦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余 飛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李繼輝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;
柴進超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楊澤梓、楊允立等59名同志為商城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