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城縣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
商政復不受決字〔2023〕1號
申請人:商城縣某學校
申請人:楊某
被申請人:商城縣自然資源局
申請人商城縣某學校、楊某2023年2月9日通過郵寄方式申請行政復議,本機關已收悉。申請人向復議機關提出復議請求:撤銷被申請人頒發的豫(2022)××號不動產登記證書,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不動產登記行為,將權利人變更為商城縣某學校,土地面積變更為20160平方米。
經審查,本機關認為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九條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;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?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第十五條“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計算,依照下列規定辦理:……(三)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郵寄送達的,自受送達人在郵件簽收單上簽收之日起計算;沒有郵件簽收單的,自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之日起計算;……”的規定,申請人于2022年10月2日簽收商城縣自然資源局郵寄的豫(2022)××號不動產登記證書。根據上述規定,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應從其簽收豫(2022)××號不動產登記證書之日起計算60日,即行政復議申請期限應從2022年10月2日起開始計算60日,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已超過法定申請期限,故不符合行政復議的受理條件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二條、第六條、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,本機關決定:
不受理申請人商城縣某學校、楊某的行政復議申請。
如不服此決定,可自收到此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2023年3月13日